四川省紀委監委:1人被查 1人被“雙開”
人民網成都12月9日電 (袁菡苓)今日,四川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1人被查、1人被“雙開”。
如下:
原四川發展環境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李順 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原四川發展環境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李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四川省紀委監委駐四川發展(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阿壩州監委監察調查。
李順簡歷
李順,男,漢族,1976年5月生,內蒙古通遼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8年8月參加工作,2019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8年8月至2000年5月,在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工作;
2000年5月至2014年1月,歷任博天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工程部經理、四川分公司總經理、西南區總經理;
2014年1月至2022年1月,歷任博川水務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四川發展國潤環境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四川發展環境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四川省生態環保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2022年1月,離職。
綿陽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何苗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綿陽市委批準,綿陽市紀委監委對綿陽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何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何苗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按照有關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不落實巡察整改要求;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審批同意相關人員以學習培訓名義變相公款旅游,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公車私用;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權色交易;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規審批貸款;違反生活紀律;把公權力變成攫取錢財的工具,甘于被“圍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減免土地出讓金、貸款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何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綿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綿陽市委批準,決定給予何苗開除黨籍處分;由綿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綿陽市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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