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一批人事任免
人民網成都12月4日電 (李強強)12月4日上午,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任免案。
決定免去:
田文的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職務;
李永亮的四川省交通運輸廳廳長職務;
郭亨孝的四川省水利廳廳長職務。
決定任命:
鄧立軍為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
盧軍為四川省交通運輸廳廳長;
董里為四川省水利廳廳長。
免去:
趙愛民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一庭庭長職務;
張碧芳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職務;
謝黎明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三庭副庭長職務;
許靜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羅梅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胡廷俐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二庭副庭長職務;
張興全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王靜宏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陳洪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譚清安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孫濤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劉曉川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陳紅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王學東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鐘均成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雷偉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劉長江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楊軍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鄭強的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員職務;
歐陽干林的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任命:
張碧芳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
謝黎明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三庭庭長;
許靜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二庭庭長;
唐楠棟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李旭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
李璐君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審判員;
廖宇羿為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張燕為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執行一庭副庭長。
免去:
龔軍輝、羅江的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任命:
張茂林為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李猛為四川省第一地區人民檢察院(成都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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