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臺15條助企惠企措施 支持市場主體健康發展
人民網成都5月31日電 (趙祖樂)5月30日,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在全面落實國家、四川省系列惠企政策基礎上,按照成都市《支持市場主體健康發展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的政策措施》要求,立足市場監管職能,加大助企惠企力度,出臺了《助企惠企支持市場主體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簡稱“助企惠企措施15條”),支持市場主體有效應對疫情影響、穩定健康發展。
據了解,“助企惠企措施15條”按照“減費用、免材料、壓環節、緩時限”的思路,聚焦管用、可落地、有真金白銀實惠的市場主體需求,提出15條惠企政策措施,涉及市場主體準入準營退出、質量技術服務、知識產權融資保護、檢驗檢測、監管執法等領域。
助企惠企支持市場主體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6方面33條穩經濟措施,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市場主體健康發展促進經濟穩定增長政策措施的通知》(成辦發〔2022〕15號)要求,立足市場監管職能,加大助企惠企力度,支持市場主體有效應對疫情影響、穩定健康發展,現提出如下措施。
一、開展注冊登記助企行動。適應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更大力度推行容缺受理、展期服務、網上辦理。對不涉及前置許可的事項,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基本符合要求,僅部分非關鍵申請材料需要完善和補充的,登記機關予以先行受理,申請人書面承諾并限期補齊。對營業執照經營期限有效期屆滿的,允許企業以書面承諾方式,在有效期屆滿后90日內延期申請補辦、換發執照。倡導不見面審批,依托“一網通辦”平臺,實現各類市場主體登記業務網上辦理全覆蓋。
二、開設涉疫市場主體服務“綠色專窗”。優化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升級“綠色專窗”,提供服務“直通車”,滿足市場主體多樣化服務需求。對涉及疫情防控相關產品的企業在證照辦理、專利申請、檢驗檢測等工作中予以優先辦理。向區(市)縣窗口申請辦理藥品經營許可的,無需企業提供執業藥師注冊證,通過數據共享相關信息即可申辦。對符合規定要求的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允許在完成自查自評和自我承諾后實施免評審換證。
三、實施市場主體歇業制度。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經營困難的市場主體可以自主決定在一定時期內歇業。決定歇業的市場主體應當在歇業前向登記機關辦理備案,登記機關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歇業期限、法律文書送達地址等信息。歇業期間,市場主體可以以法律文書送達地址代替住所或者主要經營場所。
四、提升商品條碼注冊效率。商品條碼的注冊時間由5個工作日壓縮至3個工作日,促進企業商品快速上市流通。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證書在疫情期間到期的,可延續3個月有效期。
五、優化質量技術服務。密切跟蹤國外貿易措施動態,及時向外貿出口企業發布風險預警信息,指導受阻企業有效應對。優先保障疫情防控相關產品和計量器具的檢驗檢測,提供上門服務、駐廠檢驗,實行即到即檢。
六、加大知識產權惠企力度。通過“知貸通”等融資平臺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專業服務,助力市場主體“知產”變“資產”。對2022年以商標、專利權質押方式向銀行融資的市場主體,按照商標、專利權質押貸款利息、評估費、擔保費的60%進行資助,單個市場主體當年最高給予100萬元資助。建立全市生物和新材料產業領域知識產權快速預審通道,對受疫情影響的市場主體及疫情防控相關專利申請、專利無效宣告案件請求、專利復審案件請求、專利權評價報告等提供預審直通車服務,助力市場主體專利快速確權轉化。
七、解決知識產權保護難題。優化知識產權維權綠色通道,依托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站(點),為市場主體提供宣傳、咨詢、投訴、調解等知識產權維權服務。支持企業知識產權個案維權保護,全面收集企業被侵權個案維權需求,建立維權保護臺賬,實行專人負責、全程跟辦,提升企業個案維權效率。
八、幫助企業緩解資金壓力。建立政銀企三方合作平臺,支持企業以股權出質抵押融資,用好政府性融資擔保政策,推動金融機構協同解決企業缺少抵押物融資難問題。加強涉企信用信息與各部門、金融機構間的共享應用,發揮橋梁紐帶作用,為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提供數據支撐。
九、減收檢驗檢測費用。市局所屬檢驗檢測機構對126個項目計量器具的檢測服務,按照不高于公示收費標準的80%收費,對中小企業委托的產品質量檢驗、特種設備檢驗、食品檢驗,按照不高于公示收費標準的90%收費。
十、實施寬信用快修復。在信用監管事前、事中、事后全環節開展助企服務,對受疫情影響通過登記住所(經營場所)暫時無法聯系且不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市場主體,及時完成地址變更登記或歇業備案后,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對存在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失信風險的市場主體,主動預警警示,避免失信;對已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失信市場主體,主動行政提示,修復政策送上門;對主動申請修復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信用信息的市場主體,在線一次申請,多網同步修復;對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失信信息公示期屆滿的,自動修復,無需申請。
十一、嚴查涉企違規亂收費行為。圍繞行政事業單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航運交通、水電氣暖等公用事業、商業銀行等重點行業領域,嚴厲查處不落實停征免收有關收費項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費標準等違法違規涉企收費行為,推動各項降費政策落實到位,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十二、推行包容審慎監管“五張清單”。在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三張清單”基礎上,增補首違不罰事項清單和不予行政強制措施事項清單,最大限度減少對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十三、加大柔性執法力度。對受疫情影響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輕微違法行為,不涉及人身、財產安全、公共安全等領域,對社會危害不大的,優先運用行政輔導、行政建議、行政提示、行政約談等柔性執法方式,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原則上“能教育不處罰、能改正不罰款、要罰款按下限”,保護企業不因“小錯”影響生存和發展。
十四、特事特辦服務食品市場主體。因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暫時出現困難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其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有效期屆滿無法辦理延續的,延期60日內補辦;其員工所持健康證明有效期屆滿暫時無法辦理新證的,延期使用60日。對疫情期間暫時無法進行食品生產許可現場核查的企業,實施遠程核查,待疫情解除后補充開展現場核查;對符合條件的食品經營者實施“先證后查”;對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事項,未達到許可條件不予通過的,實施一對一指導幫扶。
十五、精準服務藥品市場主體。對換發藥品經營許可證等涉及企業質量管理體系重大事項變更的企業,提前做好指導咨詢服務。對承接新藥、醫療器械研發并完成臨床試驗的醫療機構,按照項目金額的10%給予資助,每年每家醫療機構資助金額累計不超過200萬元。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體政策措施已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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